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情况予以公示。
(详见附表 1): (2024)粤 0310 执 408 号执行案款发放公示.pdf
特别提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 3 日。公示期满后,如 无当事人或案外人向本院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 权利,本院将依法向案外人发放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