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开展了法官助理职位补录工作。补录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现将拟补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补录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反映(受理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123号,邮编:518118,电话:0755-2325902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补录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拟补录人员公示名单
拟补录人员公示名单.xls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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