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根据此前公告要求,未按规定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正式面试人选名单请见附件1。 二、面试要求 (一)面试时间: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考生须于面试当天13:30—14:00到达候考室签到,14:00后禁止考生入场,未按时签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以下材料进入: 1.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面试地点:启迪协信科技园5栋A座13楼(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城街道青春路与飞扬路交汇处)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2.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3.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各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4.面试时间、地点等如有变更,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我院官网。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附: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正式面试人选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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