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5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现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坪山法院PSA01(法官助理)、PSA02(法官助理)、PSA03(法官助理)、PSA04(书记员)、PSA05(书记员)职位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职位面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面试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坪山法院PSA01(法官助理)、PSA02(法官助理)、PSA03(法官助理)职位的笔试合格线均为60分;PSA04(书记员)、PSA05(书记员)职位的笔试合格线均为55分。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心理素质测试 (一)参加人员 全部招录职位所有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考生能否胜任审判辅助工作的参考。未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测试方式和时间 心理素质测试采取在线测试方式,测试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时间: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 登录时间 | 开始时间 | 截止登录时间 | 测试时间 | 18:30-19:30 | 19:30 | 20:00 | 19:30-21:30 |
请考生凭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网址https://url.zfoline.net/14WW6r8v参加测试。 (三)相关要求 1.准备好一台带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按要求调整好监考角度。 2.在登录系统后点击“我已知悉并同意”,在线候考。考试开始后,点击“心理素质测试”跳转至作答页面,作答前需填写姓名与邮箱。请考生独立、如实回答每一道题,答题时不得查阅任何资料。 3.测试答题完毕点击提交后即可关闭该页面,返回登录页面在注意事项界面进行“交卷”完成本次测试。 4.请考生仔细阅读《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技术咨询电话:0755-26681864、26838734、82122981 三、面试 (一)参加人员 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法官助理面试人选。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 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13:00-13:30;未在当天13:30前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龙岗区龙城街道丰隆深港科技园5栋A座13楼(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城街道青春路与飞扬路交汇处) (三)相关要求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当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2.考生应按照抽签号顺序参加面试,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四、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4.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5.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附件 心理素质测评考生参考须知.docx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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