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5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现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坪山法院PSA04(书记员)、PSA05(书记员)职位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职位面试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面试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坪山法院PSA04(书记员)、PSA05(书记员)职位的笔试合格线均为55分。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一)参加人员 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书记员面试人选。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13:00-13:30;未在当天13:30前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7楼) (三)相关要求 1.书记员面试人选须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听录音输入文字,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语速为80字/分钟,考生有2次测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参加测试考生可携带键盘、速录机等设备(需USB接口)参加测试。 2.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当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走动。 3.考生应按照抽签号顺序参加面试,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四、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4.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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