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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法院消防优化提升项目公告
日期:2026-04-21 15:21:23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消防改造工程

(三)采购内容:院本部及坑梓法庭消防优化提升项目

(四)预算价:采购总预算90000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需求说明

(一)服务范围

院本部及坑梓法庭消防改造。

(二)工程明细

一至四项为法院本部,五至六项为坑梓法庭,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自动报警系统

1

感烟探测器

50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2

消防广播

4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3

手动报警装置

4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4

声光报警器

4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5

系统调试费、对接监控主机

1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气体灭火控制器系统

1

气体灭火控制器

1

全新安装、编程调试

2

感烟探测器

8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3

感温探测器

4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4

手动报警装置

2

线路利旧或明管敷设

七氟丙烷系统

1

储存瓶(120L)

2

全新合格产品

2

七氟丙烷药剂

公斤

200

国标合格药剂,足量充装

3

控制盘

1

安装、联动调试

4

管网及配件

1

含管件、安装、试压

5

电磁启动器

1

配套安装、调试

6

氮气驱动瓶

2

全新配套设备

喷淋系统

1

喷淋接管

15

含管道、配件、人工安装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1

电源故障

1

线路排查、修复

火灾报警控制器

故障检修、系统恢复

电源故障

2

供电系统维修更换

通讯事故

1

信号线路修复、联动调试

售后质保期限:以上所有改造项目及材料质保一年。

四、费用要求及支付方式

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采购方现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费用。

五、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保密工作规定,出具保密承诺书,签订正式保密协议。若违反保密约定,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供应商需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

3、联系人及电话:谢先生,13642925938

报名资料要求:需提供资料壹正贰副,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资料明细如下:

(一)报价单位简介、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项目报价书(不得超预算,否则无效)及完整施工方案,列明各项目单价、合价、总价;

(四)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

(五)响应本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保密条款为必须响应内容;

(六)同类业绩、荣誉、信用情况等补充材料。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有效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及以上,采购小组组织内部评审,结果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现场勘查、技术疑问咨询:潘工,13620915236;

(五)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资格、违反采购诚信的,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不予合作,并报送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

联系人:谢先生、单小姐

联系电话:13642925938    19925199882

公告日期: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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