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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建院十周年主题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7-30 15:19:03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建院十周年主题宣传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含主题宣传片摄制、原创院歌MV制作、线下主题宣传活动服务等

(四)预算价:采购总预算188000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不接受分包与转包。

三、需求说明

完成主题宣传片及原创院歌MV的前期策划、脚本创作、现场拍摄、后期制作、成片交付、售后调整全流程以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的策划、执行、保障。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保密工作规定,出具保密承诺书,签订正式保密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案件信息、内部场景、工作资料等不得对外泄露,成片及素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传播。若违反保密约定,采购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供应商需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报名事宜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6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东城环路4123号

3.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姐,0755-23259190

报名资料要求:需提供资料壹正贰副,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资料明细如下:

(一)报价单位简介、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

(三)项目报价书(不得超预算,否则无效),列明各项费用;

(四)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

(五)同类项目成果等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六)响应本采购文件全部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保密条款为必须响应内容。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有效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及以上,采购小组组织内部评审,结果审议通过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项目咨询、需求沟通:刘小姐,0755-23259190;

(五)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资格、违反采购诚信的,列入采购人采购黑名单,不予合作,并报送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

联系人:刘小姐、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259190、23259137

公告日期: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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