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4日在深圳市坪山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金闻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精心指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4928件,办结13027件,法官人均结案482件,一审刑事案件发改率、一审民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等多项质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6个案例获《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得分位居全省法院并列第一。池勇等22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立案庭获评2022年度深圳市巾帼文明岗标兵岗,系全市唯一获奖的司法机关。 一、聚焦审判职能,维护公正坚定不移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522件,审结430件488人。其中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危险驾驶等严重侵害群众安全的犯罪191件201人,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网络犯罪49件64人,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性侵、遗弃等犯罪,审结21件22人,用司法力量护“未”成长。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388名被告人从宽处罚,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8387件,审结7082件,结案标的额26亿元,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831件,调撤率达40%。审结涉就业、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1331件,妥善审理徐某某等400余名家长诉树童等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1,判决树童等公司退还家长学费共计1051.1万元,维护家长合法权益。审结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2433件,结案标的额4.3亿元,有力维护金融秩序。调判结合化解涉京基御景印象、祥祺滨河名苑、新城东方丽园等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64件,维护和谐安居环境。 全力推进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5568件,执结5096件,执行到位金额4.77亿元。落实省法院、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查人扣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与公安机关建立查人扣车联动执行工作机制,提升财产执行到位率。依法发出限制消费令3695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042例,保持失信惩戒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审结坪山首件拒不执行裁定罪2,强化执行震慑、维护法律权威。织密“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网,加强部门协作,破解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难题,该类案件执结率达100%,执行到位320.74万元,有力巩固反腐成果。 二、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发展精准有力 促进坪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坪山建设,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6件,审结190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2件,审结17件22人;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共建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强制移交土地专项执行行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下,依法收回647亩国有土地,有力保障我区智能网联交通项目、深汕铁路项目建设3。审结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141件,结案标的额4.2亿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移送“执转破”4案件21件,推动21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犯罪2件6人,严惩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5,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实现“一个信访事项、一个牵头领导、一个承办部门、一个审判团队、一个工作方案”,有效化解信访件46件。稳妥推进涉众案件风险处置,审结涉及重点房企案件348件,结案标的额2.16亿元,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推广“零接触式”诉讼服务,全年在线立案11386件、电子送达75535次、在线开庭2276次,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诉讼权利“不打折”。35名党员干警主动投身社区防疫工作,为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守护群众安全贡献坪法力量。组织法官走访比亚迪、新宙邦等企业,为疫情之下的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智慧,提升企业在劳资关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能力,护航坪山企业破浪前行。 三、树牢宗旨意识,司法为民务实高效 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健全“1个诉讼服务中心+2个派出法庭+8个诉讼服务站点”的线下服务网络和24小时自助的线上服务平台,让诉讼服务触手可及。建立“12368群众诉求一号通办中心”,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共接听来电3194人次,群众评价满意度100%。简化当事人退费流程,共为当事人退还诉讼费1006.12万元,便利当事人诉讼。发放司法救助金7人27.92万元,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温暖。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弘扬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等精神,凝聚社会价值共识。线上,利用新媒体发布各类典型案例及普法视频93期,观看人数达10万余人次;线下,结合重要节日节点,深入群众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0次,参与人数3000余人次。创新普法形式,创作四大名著系列普法微动漫、“坪坪说法”动画快板,通过演绎经典的方式传播反家暴、劳动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获全国法院第九届“金法槌奖”三等奖。持续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选派法官担任14家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邀请深港澳青少年、南布社区、六和社区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观体验,为800余名中小学生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增强港澳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 全方位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审判工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法官履职评议要求。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民主协商。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68人次,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提案建议4件,满意度100%。认真接受区检察院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推动人民参与司法,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46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审判信息全流程公开,公布裁判文书8665份,网络直播庭审2165次,观看人数超过123万人次。 四、全面深化改革,司法效能不断提升 深化多元解纷改革。畅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之间的相互衔接,缩短争议处理链条,努力让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通过该机制对397件劳动争议进行司法确认,使劳动者的权益通过便捷、零成本、有法律强制力的方式得到保障。与六个街道签署合作创建“无讼社区”框架协议,司法解纷力量直达社区;推广“法院+”模式,联合人大代表、社区党员成功化解了涉88户租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6。积极探索执行前调解,试运行以来调解成功案件80件,履行率100%,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着力构建“互联网+”调解模式,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共有3826件案件在线调解成功。诉源治理效果日益凸显,全年诉前化解纠纷4513件,调解成功率达40.58%。 推动审理机制改革。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实施新型轻罪快审机制,实行“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7,共适用该制度审结轻罪案件26件,平均审理周期3.86天,比实施前缩短7.34天,上诉率为零,刑事审判效率大幅提升。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心理诊疗机制,实施法律+心理“双干预”,有效疗愈家庭创伤,家事案件调撤率达56%;向“失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广民事判决书“微创新”举措,建立自动履行提示制度8,强化审判与执行的衔接配合,实现权益保障一步到位。 狠抓案件质效提升。在民事审判领域进行专业分工9,由相应审判庭集中办理特定类型案件,在此基础上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既全又专、既快又好”的审判格局进一步夯实。编纂15万余字的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类案审理指南,推动全市法院统一类案裁判标准。群策群力破难案,压缩评估、鉴定环节时间,大幅降低案件审理期限,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83.97天,比全市平均周期少22.55天,位居全市法院第二。开展执行工作“提升质效攻坚战”,执行案件质效明显提升,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缩短13天,执行完毕率等5项重点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三。 五、坚持从严治院,法院队伍坚强有力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通过举办专题学习讨论活动、院长讲专题党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各部门集体学习等方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共组织政治学习312次、专题党课18场,筑牢法院队伍政治忠诚。 多措并举加强能力建设。有序推进“雏鹰计划”,推动年轻同志在重点、难点工作中“揭榜挂帅”,组织干警跨部门学习锻炼,培养储备高素质专业化司法人才。青年干警审结案件占全院81%,参加防疫、志愿、公益等活动106人次,生力军作用日益发挥。突出实战导向,开展各类专项培训、业务技能竞赛等教育培训87次,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开展文体活动14场次,覆盖干警700余人次,为建设先行示范法院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持之以恒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续肃纪倡廉。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线上督察32次、线下督察15次,检查发现问题19项,全部立行立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得益于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有力协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坪山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进入诉讼或需要法院参与解决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执法办案和多元解纷的压力不断增大,司法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多元解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法院队伍能力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需求。三是面对“创新坪山、未来之城”的战略擘画,区法院推出的服务保障措施不够丰富,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区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二届二次党代会部署,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政治建设上提升新高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法院工作实效上。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发展正确方向。 二是在司法办案上取得新突破。完善新型轻罪快审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升刑事审判质效。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优化专业分工机制,提升民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拓展查人找物渠道,完善网络查控功能,从快从严打击“老赖”,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简化工作流程,下大力气整治长期未结案件,稳步压缩审理周期。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有效统一裁判标准,努力打造审判精品。 三是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升级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推出惠民惠企司法措施,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丰富对实体经济的服务举措,推动我区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和未来产业试验区。对行业共性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为企业提供前瞻性法律指导,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避险和维权能力。加大对土地回收案件的执法力度,保障东部中心城区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技术企业的法律服务,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坪山。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推动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 四是在司法为民上推出新举措。拓展“一号通办”平台功能,加快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进一步简化诉讼费退费流程,优化当事人、律师的立案和送达体验,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司法需求,助力坪山打造更高品质、更显公平的民生幸福标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一步融入法院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多途径拓展法院普法阵地,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法律能力和法治意识。 五是在司法改革上打造新亮点。推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助推调解员队伍和社区调解组织建设,针对信用卡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多发易发纠纷深化诉源治理,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强化司法制约监督,健全重大案件快速识别、全面监督机制,细化各类审判人员责任范围和追责程序,做到放权不放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健全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新模式,推动办案提速增效。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迈出新步伐。深入实施“雏鹰计划”,常态化开展“知事识人、序事辨材”,面向新时代需要强化能力培养,锻造专业化审判队伍。落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创新廉政教育形式,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反腐。建立干警身心健康保护机制,落实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为审判人员依法履职撑腰打气。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篇章,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加快建设创新坪山、打造未来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树童等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2022年1月,区法院受理了400余名学生家长起诉树童等公司系列案,要求退还学费、利息等。各原告均未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能力较弱,且情绪较为激动。审理部门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破解方法和审判思路,耐心细致与当事人沟通,在3个月内高效审结了上述400余件案件。由于服务细致、审判高效,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批案件无一上诉和投诉,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2.坪山首件拒不执行裁定罪:被执行人蒋某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拒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定,多次违反限制消费令,通过微信账号频繁大额转账,为防止所得款项被法院划扣,还利用妻子的银行卡和微信账号收取高额货款。区法院认为,蒋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该案作为坪山区惩治拒执犯罪的首件案件,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3.强制移交土地专项执行行动:我区两处国有土地出让出租期满后,占有人拒不返还土地,土地权利人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述土地共计647亩,涉及我区智能网联交通项目、深汕铁路项目建设。区法院紧紧依靠区委政法委领导和区政府支持,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最终依法收回647亩国有土地,有力推进我区产业和交通发展。 4.“执转破”:即执行转破产,指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程序。 5.张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涉恶案:以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多人,长期在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采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严重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区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某等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力维护了群众安全。 6.涉88户租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曾某某将位于坪环社区的88套房屋租赁给深圳市某房地产公司用于经营公寓。租期届满后,双方对于房屋返还的期限产生分歧。由于协商未果,深圳市某房地产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涉及到88户租户的切身利益,调解法官联合人大代表、社区党员,将“情理法”融于一体进行调解,逐步消弭当事人分歧,最终达成各方满意的房屋返还协议,实现曾某某、深圳市某房地产公司及租户“三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为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创新轻罪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实行“三集中三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相对集中提起公诉、相对集中开庭审理,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庭审程序,实现了刑事审判效率的有效提升。 8.自动履行提示制度:司法实践中,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相当一部分债务人出于不知对方收款账号、担心履行义务后对方不认账等原因怠于履行,导致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些因素加大了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概率,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区法院在民事判决书中创设“自动履行提示”,明确自动履行信息,明示拒不履行后果,有效提升民事判决履行效率。 9.民事审判领域专业分工: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民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区法院重构审判格局,形成以民事审判庭集中办理不动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公司证券类纠纷、执行异议之诉等类型民事案件,坑梓人民法庭集中办理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纠纷等类型民事案件,石井人民法庭集中办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执行异议等类型民事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模式,打造“全而精”的审判品牌。 附件二 审判执行工作数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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