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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20-02-04 10:53:56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6日在深圳市坪山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林少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依靠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紧紧依靠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紧紧依靠改革创新和广大干警担当奉献,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0606件(含旧存),案件总量首次破万,结案9382件,同比分别增长89%和84%;法官人均结案469件,同比增长66%,审判质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一、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502件(其中,依法受理深汕合作区刑事案件21件),审结427件590人,收、结案同比分别增长42%和33%。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84件85人;严厉打击侵害人身安全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案件41件54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两抢一盗”、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142件194人,依法审理李某为首的20余人犯罪团伙电信诈骗案,严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涉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7件46人,公开开庭审理坪山区首宗贩卖新型毒品LSD案;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

(二)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一审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达100%,刑事速裁案件法律援助实现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9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于刑事处罚;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被告人案件7件17人,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迄今再犯罪率为零;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依法审理唐某等三名被告人性侵未成年近亲属案,联合“点亮心光”社工组织,为该案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融入社会,健康成长。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11人,并依法判处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审结彭某、刘某、蔡某恶势力团伙校园强迫交易案,净化校园环境,维护校园秩序;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全年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39篇,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联合区扫黑除恶办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宣传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坪山”主题讲座7场,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化解信访积案1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件,妥善处理涉沃特玛等相关群体性案件,获全区“百日攻坚”先进集体;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法治氛围。开展“按需定制精准普法”,结合群众需求,围绕婚姻家庭纠纷、企业员工权益保护、校园欺凌等主题,组织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29场。丰富普法形式,自导自演《小明的坏习惯》《不能离的婚》等法治小剧场,贴近生活,寓教于乐,深受群众欢迎。微视频《宪法保障一生相随》被省高院向社会推介。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升级诉讼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树立“大服务”理念,全面推进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出台提升诉讼服务行动方案,推出18项工作举措,推进服务提档升级。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全年网上立案5449件,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2019年8月,推出跨域立案服务,开展跨域立案13件,实现“家门口起诉”;推出午间和周末非工作时间预约诉讼服务,便利群众诉讼;设置绿色服务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办;制定“一次办好”服务项目清单,增设联系法官服务窗口、独立视频接访室,完善导诉服务机制,升级律师工作室,改进坑梓法庭软硬件设施,服务品质全面提升。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强化民生权益保障高度关注民生领域人民群众新诉求,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114件,审结5396件,同比分别增长110%和108%。其中,调撤结案2525件。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等矛盾纠纷案件213件,增进民生福祉;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120件,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审结坪山区首宗撤销监护权案,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开通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审快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74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5500余万元,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注重民生关怀,依法为382名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为3名因被侵权侵害而生活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体现司法温暖。

(三)加快解决执行难,及时兑现胜诉权益。重拳出击,严厉制裁,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与区33家单位联合签署《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严惩失信行为,在今日头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在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坪山区信用网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强大司法震慑;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全年办结执行案件3552件,同比增长63%,执行到位金额18.27亿元,执结坪山区首宗公证债权文书案件,执行标的额4400余万元。限制高消费2210人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993人,司法拘留20人。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在18项执行质效考核重点指标中,13项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三,其中,实际执结率、结案平均用时等8项重点指标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

三、坚持服务大局,全面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深圳市坪山区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改革行动方案(2019-2021)》,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重以调解促和谐,全年商事案件调解结案450件,仅用一周时间成功调解一宗涉案金额逾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帮助企业和平化解纠纷,解决实际困难;注重发挥商会组织专业优势,与有关商会组织签署《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推进民商事纠纷“诉源治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动各方形成合力,通过“执转破”程序妥善处理粤沃系列案、捷耐电器案,规范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

(二)聚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见》,依法支持涉社会公共利益的交通、水污染治理、教育、医疗等重点项目建设配套出台《关于快速办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涉公共利益民事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该项工作得到永欣书记批示肯定。全年审结涉地铁、学校征拆案件9件。在处理一宗租户拒搬影响地铁建设案件中,区法院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灵活主动的工作方式,仅用4个工作日促成和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罪案件3件5人,助力坪山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样板。

(三)聚焦创新坪山建设,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环境。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主动作为,积极申请,2019年7月15日,区法院获最高院批复部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权,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69件,审结865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6件,审结9件15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驾护航;深入高新技术企业走访,掌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全力配合坪山高新区建设,积极研究将坪山法庭更名为坪山高新区法庭,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四、坚持示范引领,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强化审判监督,健全院庭长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建立违法审判惩戒制度,规范审判权运行;组织制定立案、刑事、民事、执行4个审判业务流程指引,推进工作标准化。

(二)深入推进诉讼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引入调解组织11家,人民调解员5名,特邀调解员83名,并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引入律师参与调解,诉前成功调解纠纷451件,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解决、源头化解;优化繁简分流机制,75%的简单案件通过速裁、快审程序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在全市基层法院最短,排名第一。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和实质公开。在全面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庭审网络直播范围,全年庭审直播案件1065场,200多万人次在线观看,除规定不宜直播的案件外,民商事速裁案件实现庭审直播全覆盖;接力举办全市法院“天天直播 当庭宣判”暨“五个一”专项活动,庭审直播相继走进校园、企业和社区并当庭宣判,为辖区群众带去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组织开展“今天我当班”“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等公众开放日活动5场,让公众近距离感受阳光司法;弘扬司法民主,选任人民陪审员159名,全年参审案件1330件。

(四)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院首创精神,在全市率先开发“坪法陪审通”系统,入选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展,为人民陪审员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坪法经验;2019年7月1日,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立案、排期、庭审、归档全面实现无纸化,全流程无纸化办案6040件;同区司法局联合承办深圳法院“智慧诉服进行时”活动,邀请律师代表、媒体记者等80余人走进法院,体验网上自助立案、网上阅卷、跨域立案、微信缴纳诉讼费、深圳移动微法院等智慧诉讼服务带来的便利,受到广泛认可。

五、坚持固本强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结合重点工作完成调研课题8篇,查摆问题全部立行立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1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规范党组织设置,按部门将党支部由3个调整为9个,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建立完善《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方案》等党建工作制度6项,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强化队伍建设。选调法官3名、招录公务员9名、遴选初任法官2名,并及时增补司法辅助人员,充实办案力量;选任庭长、副庭长等中层领导6名,完成6名同志职级晋升,进一步构建中层干部框架;创办砥砺营学习平台、组建坪法讲师团,自主开展和派员参加学习培训90余场次,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法官参加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评选荣获二等奖;组织节日系列活动、红色歌咏比赛、读书分享会等各类文化活动46场,选派干警参加团市委和市中院主题教育演讲比赛,分获二等奖和优秀奖。

(三)加快基础建设。完成过渡期审判业务用房改扩建,刑事审判法庭和被告人羁押室投入使用,一改过去无独立刑事审判场所带来的不便;完成坑梓法庭修缮和环境提升,保障人民法庭更好履职;完成永久性审判业务大楼项目选址并积极推动立项;推进坪山法庭建设并启动过渡时期审判用房租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接受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坚持即巡即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完成4个方面12项问题的整改,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纪律作风不严等问题20余项,并推进整改;开展专题学习、“一把手”讲廉政党课5场,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审务督察8次,各类谈话及提醒112人次,努力防控廉政风险

(五)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向区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情况;会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均及时反馈;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先后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庭审旁听、座谈交流等活动120人次,编发代表委员联络专刊12期,并通过微信群,及时推送动态信息,方便代表委员及时反馈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和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区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稳步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法官办案压力不断增加;二是面对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三是全面从严治院需要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司法作风有待改进。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0年,区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真抓实干、奋发进取,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法院工作,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提升审执工作质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织密织牢民生司法保障网,保障民生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强化审判管理,细化办案流程,全面提高送达、保全、开庭、结案等各环节效率;加强审判监督,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度。

二是优化司法服务,打造阳光便民司法。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快推进诉讼服务提升工程,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发挥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作用,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逐步推行庭审直播常态化;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普法联动,深入推广定制式精准普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助力坪山打造法治城区示范。

三是聚焦发展大局,提供精准司法保障。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支持涉社会公共利益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坪山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担当,着眼长效常治,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保障平安坪山建设;服务坪山高新区建设,全面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争取设立坪山高新区人民法庭,保障创新坪山建设。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激活内生发展动力。落实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等司法改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建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创建模范机关;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建设审判专业人才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和制度约束,增强纪律观念,确保司法廉洁。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确保正确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强化联络工作针对性;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更加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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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有关用语说明

 

1.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电信诈骗案: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1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褚某等被告人在宁波市设立公司,并雇佣张某、孙某、梁某等被告人分别担任导师、业务经理、业务员,形成以李某为首的20余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集团在淘宝网寻找销量低的网店,谎称可以帮助网店提高销量,并通过收取网店装修等费用,骗取被告人支付财物。该犯罪团伙共诈骗朱某某等60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涉嫌诈骗罪。

2.新型毒品LSD:也称为“麦角二乙酰胺”,英文全称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简称为“LSD”,为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是毒品市场中出现的一种新类型毒品,俗称“邮票”。这种毒品从外观上看是和邮票几乎一样厚度的小纸片,但毒性极强,是一般摇头丸的3倍,几微克就足以使人产生幻觉,服用者通常会心跳加速,血压升高,并出现急性精神分裂和强烈的幻觉,严重者会产生轻生念头,曾有人服食后跳楼自杀。该毒品极大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3.彭某、刘某、蔡某恶势力团伙校园强迫交易案:彭某、刘某、蔡某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利用诱骗、胁迫等手段招揽被害人刘某、于某等15名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作为销售人员,并且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上述未成年人在坪山区多所学校内为其销售商品,在被害人无法完成销售任务时,用西瓜刀、胶棍等工具实施胁迫、恐吓行为逼迫被害人自行购买。该犯罪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利用非法手段牟利近4万元,构成强迫交易罪。

4.两个“一站式”:2019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要求全国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着力推动纠纷解决程序过程紧凑化,纠纷解决主体联动无障碍化,纠纷解决科学化,环节上删繁就简,标准上规范统一,从效果上要求诉讼服务一回办好、矛盾纠纷一次化解,最大程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5.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跨域立案不受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的限制,享受家门口法院诉讼的便利。2019年8月,我院开通跨域立案服务以来,共完成13起跨域立案服务,其中,作为管辖法院受理了1起由龙岗法院协助完成的民间借贷案件的跨域立案,作为协作法院,协助省内及湖南、湖北、四川等省外法院完成了8起民商事案件跨域立案服务和4起执行案件跨域立案服务,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6.坪山区首宗撤销监护权案:肖某芳作为党某(代用名)母亲,在党某出生后便将其丢弃,未尽任何抚养和监护义务,导致党某处于危困状态。经鉴定,肖某芳患有精神病性障碍,对抚养小孩存在限制行为能力,至庭审时仍下落不明,不宜再作为党某的监护人,且肖某芳亲属明确放弃对党某监护权。我院依据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申请,依法撤销肖某芳对党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深圳市民政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担任党某的监护人。

7.坪山区首宗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北京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4000万元,于2018年3月7日签订《借款协议》《股票质押合同》,并办理公证、登记。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深圳某上市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票3837587股(借款期限内,变更为6523898股)作为质押。2018年9月3日,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两北京公司违约为由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至2019年3月底,我院共计变卖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5347665股股票,变卖所得款44885536元用于偿还债务、利息与支付执行费。剩余无须处置的1176233股股票已及时解除冻结。首宗公证债权文书案件的顺利执结,体现了我院对中央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相关文件精神的有力贯彻落实,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同时保障民营企业合法财产。

8.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社科院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包括“三个90%、一个80%”,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高于90%,案件整体执结率达到80%。

9.18项执行质效考核重点指标:是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平台中,对执行工作质效考核的18项重点指标,包括实结占结案数比例、实际执结率、终本占结案数比例、终本率、未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终结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执行完毕率(执恢)、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平均用时、实际执行到位率(执恢)、保全率、终本合格率、终本案件合格率(不含执恢)。

10.执转破:又称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程序将该被执行人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纠纷的法律制度。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

11.粤沃系列案:深圳粤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沃公司)系沃特玛公司的关联企业,2019年2月以来,我院共受理该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316件。鉴于粤沃公司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数额巨大,申请执行人人数众多,我院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执转破”程序,于2019年9月初将案件移送至市中院进行破产审查。2019年9月23日,市中院作出裁定受理破产。我院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向区人力资源局提出欠薪垫付申请,同时协调区人力资源局尽快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规定,启动垫付工作,经核算,共垫付粤沃公司员工313人工资共计3869916元。

12.捷耐电器案: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深圳市捷耐电器公司拖欠逾百名在岗工人近百万工资。我院执行裁决庭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迅速行动,与区人力资源局、坑梓街道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等部门联动沟通,制定了“执转破”应急处置方案。2019年5月底,市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的规定,启动了欠薪保障基金。逾百名员工顺利领取到了垫付的工资货款。此案中,我院积极与第三方协助配合,有效完善了群体性、突发性劳资纠纷案件处置模式,也有力巩固了执行与破产程序之间的无缝对接。

13.“坪法陪审通”系统:坪山法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随机选定参审陪审员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率先开发的一个关于人民陪审工作的小程序。该程序具有“随机选定,智能管理”的特点,有效解决了参审陪审员选定工作中存在的不随机、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通过信息化手段,在线实现法院、人民陪审员双向互动,程序后台进行陪审工作大数据收集交换等,有助于全面改进和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管理水平,为人民陪审员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坪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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