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6日在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林少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坪山行政区元年。一年来,区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一届一次党代会和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推进法院建设、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指导民事审判。坪山、坑梓两个人民法庭全年共受理民事审判案件1806件(含旧存283件),审结1521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妥善审结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287件,有效增进群众福祉;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审结买卖纠纷、金融纠纷、票据纠纷等商事案件561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违法解聘等行为,稳妥审结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31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慎应对房地产政策调控引发的纠纷,审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房地产案件89件,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贯彻全程调解思路,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案件调撤率达33.07%。成功调解了益鑫源公司等50家企业诉利能达公司买卖合同案等一批案件。 大力推进执行工作。两个法庭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986件(含旧存238件),新收案件同比增长59.78%,执结1705件,同比增长58.31%。执行效率稳步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2.58%。依法处理“僵尸企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59件。完善与房管、车管、银行、证券、工商行政等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支付宝账户余额的查控;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坚持重拳惩治“老赖”,依法拘留3人、限制出境4人、限制高消费704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04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形成强大司法震慑;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坚持网络拍卖优先原则,网拍成交金额达3000多万元。成功执结了申请执行人叶某某等239人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二、积极落实司法改革,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法官员额制改革,开展调任法官重新确认入额、初任法官入额遴选、法官等级确定等准备工作,为组建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法官队伍打下良好基础。起草审判权运行管理制度,规定院庭长不再审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同时明确司法人员职责权限和违法审判责任范围,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提前规划各自独立的职务序列和薪酬体系,着力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落实内设机构改革。作为广东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区法院按照《广东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根据“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重心”的原则,提前谋划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置方案,科学划分审判业务机构,大力整合非审判业务机构,努力为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提供坪山版本。根据市编委1月15日关于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区法院的内设机构比深圳其他行政区基层法院精简50%以上,实现扁平化管理、精简效能的目标。 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结合我区作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契机,在多方调研走访的基础上,起草《关于我区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探索建设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努力形成具有坪山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前移司法端口,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两个法庭全年共参与处理诉前调解276件,办理司法确认302件,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落实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改革思路,指导两个法庭细化各类案件的筛选标准和分流机制,依法扩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全年共分流速裁案件1257件,占新收案件的82.53%;办结1096件,占结案总数的72.06%。结案周期明显缩短,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同时加强对繁案的审理和研究,由资深法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注重总结和推广审判经验,“简案出效率、繁案出精品”的目标已初步实现。 三、高效服务中心工作,保障大局稳定发展 积极服务“一心五区”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审理各类经济纠纷,通过司法力量推动我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为区中心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助力我区建设深圳东部中心;积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对东部过境高速建设、治水提质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重大项目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同依法排除障碍;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沟通汇报,推动我区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等工作。 稳步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配合我区建设坪山高新区的部署,服务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院提早谋划,多方论证调研,于去年8月份形成《关于请求管辖坪山区内可由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报告》,请求市中院层报最高院,以期早日赋予我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更有力地保障我区人民和企业的智慧成果。深入比亚迪、京鼎、格兰达、佳士科技等企业座谈,主动了解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推动司法机关与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 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及时化解维稳隐患,保证了坪山辖区内无重大涉诉信访维稳事件;在十九大期间加强工作力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十九大特别防护期内两个法庭零信访维稳事件;作为协办单位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我区依法行政法制讲座,提高行政机关法治意识;积极调解涉行政机关案件,促进政民关系和谐稳定。多方联动,人性执法,妥善处理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等影响较大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和辖区社会稳定。 四、不断推动便民公开,自觉接受代表监督 落实司法便民举措。指导两个法庭推进“互联网+”建设,优化在线诉讼服务,增设网上立案功能,大幅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大力开展法官“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为学校、企业、社区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邀请师生旁听庭审,结合我区法律进学校活动和宪法日活动开展生动多样的法治宣传,为辖区群众提供实际有效的司法服务。 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创新司法公开载体,指导两个法庭充分运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全年共直播庭审45次,裁判文书上网1137件。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裁判标准、裁判理由、诉讼服务、司法政务等的全方位公开,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及时开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大众全面介绍我院的筹建进程、改革举措、工作规划、发展目标等方面的信息,推进司法公开向纵深发展。 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我院自成立伊始就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对人大代表在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逐条研究,制作5期专刊进行反馈。创建与代表、委员联络的微信群和联系专栏,推送25期代表联络专刊、18期委员联络专刊,并向代表和委员邮寄筹建专刊,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动态。由院领导带队走访六个街道,面对面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并整改落实。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认真听取意见,依法审理,及时反馈。 五、全面推进法院建设,打牢法院发展基础 奋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选定坪山法庭审判大楼作为过渡时期法院审判大楼后,立足审判需求,从速推进审判大楼改扩建的立项工作;着眼未来发展,积极开展法院未来永久性审判大楼选址工作;充分借鉴各地法院建设经验,加快建设诉讼服务中心,预计于4月底投入使用;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沟通,完成办案办公急需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后勤工作制度,顺利完成开办费和预算编报,有序开展物资和服务采购等工作,实现两个法庭的后勤保障工作与龙岗法院无缝衔接。 大力推行规章制度建设。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院贯彻“制度先行”,编制规章制度制定清单,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议庭工作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采购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规定》等17件规章制度,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高起点规划文化建设,制定《文化建设重点项目规划(2017-2019)》和《司法礼仪指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灵魂和主线,提升全院干警的思想境界和文化修养。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作风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干警看直播、听报告、学原文、谈体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将十九大的战略部署融入到法院建设发展的各项工作中,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法院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区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司法机关,区法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警到东江纵队纪念馆参观学习,重温革命历史和入党誓词。由党组书记为全院党员讲授廉政党课,促进全体党员“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制定《党组关于贯彻<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意见》,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领带动普通干警这个“绝大多数”,实现区法院党风政风的良好开局。 科学构建人才梯队。在我院机构编制方案批复之前,两次借助深圳选调公务员的契机,积极协调借用兄弟法院人员编制指标选调信息化、财务等专业人才。借助上级法院、兄弟法院支持和军转干部安置,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依靠区相关部门支持,招聘25名公共辅助员派遣到我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注重履职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法院、区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法院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关注、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区法院稳步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由于机构编制方案刚刚出台,大部分人财物尚未能到位,人员、案件划转仍须上级法院统筹推进;作为新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审判配套设施不足;人员分类管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智慧法院建设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尚需深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区推动东部中心建设全面提质增速、全面攻坚突破的重要时期。区法院2018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一届一次党代会明确的奋斗目标,按照区一届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区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市中院统一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人员、案件划转工作。抓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业,依法惩处各种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传销、金融诈骗、黄赌毒黑拐盗、侵害教师医护人员权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加大对破坏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坪山。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审理好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经济纠纷等案件,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惩治“老赖”推进诚信建设,强化辖区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协同各方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构建案件快审快执机制,稳步提高办案效率,尽早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 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制,明确设定院庭长的办案任务数。科学分类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立案、送达、排期、档案、速录、诉讼服务,推进司法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庭审实质化,防范冤假错案。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有序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提高各类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依靠区委政法委牵头,搭建集司法、行政、行业、仲裁、人民团体、社区于一体、多方联动的纠纷解决平台,加大诉前联调工作力度,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坪山模式。 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区中心工作出台为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产权,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保障和服务,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利、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增强企业家财产财富安全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助力坪山高新区规划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形成“西有南山、东有坪山”的创新发展格局,为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提供司法服务。助力深莞惠“3+2”经济圈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提前谋划深汕特别合作区案件管辖方案,做好深汕特别合作区审判业务承接代管准备工作。快速审理执行涉及征收、拆迁、查违等方面的案件,依法支持我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为拓展产业空间提供司法保障。加强与区安监部门、劳动部门、信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以建设人民满意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目标,全力构建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自助立案、数字法庭、远程视频开庭调解、案件档案电子化等工作,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一网双微”、12368热线等平台建设,提供契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实际的司法服务,增强群众在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持续开展法官“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信仰、契约精神、规则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自觉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座谈,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多方位接受社会监督,运用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将审判流程、庭审全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布,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快法院基础建设,推动法院跨越发展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建设各类智能化平台,实现各类信息互联互通,更好地服务群众诉讼、法官办案、法院管理。完成过渡时期法院审判大楼的改造施工,依靠区委、区政府支持推动未来永久性审判大楼的选址和建设,打造便民亲民的现代化司法机关。按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审务管理、政务管理三大管理体系要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按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将院内文化活动和院外文化宣传结合起来,实现法院文化对干警的精神滋养和对辖区的辐射带动,促进我区建设东部法治高地。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能力 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进一步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带领队伍、推动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严格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引导教育广大干警恪守法治信仰,忠诚审判事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加强优秀人才储备和专家型法官培养,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本领,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需要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司法职能,努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益鑫源公司等50家企业诉利能达公司买卖合同案:坪山法庭自2017年4月开始陆续受理了有关被告深圳利能达实业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被告供货,被告逾期未能支付相应货款,涉案诉讼标的高达13976262元。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深圳利能达实业有限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与之有关的劳动争议纠纷已在劳动仲裁委立案审理,综合考虑后,法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促成相关案件达成调解。现该批次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本次纠纷得到圆满审结,凸显了我院干警处理大型系列案的能力和水平,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参考和样板。 2、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同时法院将失信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由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申请执行人叶某某等239人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案:被执行人深圳利能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开始停止经营,拖欠叶某某等239名工人经济补偿金378万余元。坪山法庭在案件受理前提前介入,调派干警对工人进行释法说理,协助安抚工人情绪,并提前做好案件预案。在工人正式申请执行后,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处置,最终使上述239名工人的经济补偿金全额支付到位,及时兑现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法官员额制:201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同时要求科学设置法官员额制改革过渡方案。法官员额制以科学分类为基础,通过厘定法官的遴选、转任、退出标准,进而确定法官的身份和待遇保障,确保优秀法官能留在审判一线。 5、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指依靠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种途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6、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简案快办是指对简单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和裁判文书、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繁案精审是指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专业化、精细化审理,强化法学理论研究和裁判文书说理的工作机制。 7、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某、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肇事司机逃匿,申请人系家中独子,父亲已故,没有经济来源且救治费用高,其母多次上访。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方面与申请人及其家属做沟通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向坪山区委政法委反映,在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向申请人发放了共计100万元的司法救助款,该案最终圆满解决,申请人及其母向法庭赠送锦旗表示感谢。该案是我院干警贯彻司法为民精神的一个缩影。 8、庭审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围绕庭审开展诉讼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该到庭的证人、鉴定人出庭,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诉讼权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充分利用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审查证据,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9、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10、12368热线:是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设立的诉讼服务专线电话。该服务系统由短信平台、自动应答平台和人工接听服务三部分组成,通过对接审判业务系统,以短信或电话方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诉讼指引和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该热线向法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11、智慧法院:指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智慧法院面向法官、当事人及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网络办理和全流程公开,充分挖掘利用古今中外海量司法案例资源,探寻新形势下司法规律,提高司法预测预判、应急响应等能力,为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提供支持,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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