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9日在深圳市坪山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坪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时春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围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2482件,同比增长45.5%,办结20584件,同比增长44.2%;法官人均结案686件,同比增加210件。平均结案时间、民事调解撤诉率、案-访比等6项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三。共获得全国级表彰奖励2项、省级表彰奖励3项、市级表彰奖励10项。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一是凝心铸魂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案件28次,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守牢法院意识形态阵地。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持续擦亮“一支部一品牌”,形成以“砥砺营”“心诉服”为代表,各支部百花齐放、比学赶超的品牌矩阵,党建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获《法治日报》报道。 二是筑廉防腐夯实作风根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铸魂·正风·明纪”活动,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旁听庭审、“司法为民”大讨论、严禁违规吃喝集中学习等各类教育培训170余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把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为重大任务,通过作风“大排查”查摆问题4项并全部整改到位。坚持纪律教育抓在平常、严在日常,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固定动态结合 的立体督察工作机制,聚焦庭审纪律、窗口服务、司法作风等方面开展审务督察42次,发出督察建议函2份,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向好。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期间反馈的5项问题,全部完成立行立改,修订《谈心谈话工作指引》等规章制度13项,从根本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担当作为锤炼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通过知事识人实现选贤任能,晋升5名法官等级、录用2名公务员、交流锻炼19名干警、考核续聘81名干警,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深化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院庭长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4247件,以“关键少数”带动全院干警攻坚破难。创新设立“书记项目”12项,以“头雁”推动精神卫生领域医患纠纷“心调援诉”深度衔接、司法助企、诉调对接、“执破融合”等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组建青年突击队,开展重点案件和攻坚任务的“揭榜挂帅”,青年干警审结全院80%的案件。立足司法实践提升理论能力,两篇关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应用法学领域的论文获全国级奖项。 二、锚定中心大局,为坪山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一是保障发展环境平安稳定。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审结刑事案件412件519人。准确把握犯罪结构变化与轻罪占比显著上升的新态势,适用轻罪快审机制审结案件108件,平均审理周期6.5天,让正义更快实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全年无新发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电诈及关联犯罪20件,案涉金额3932万元,守牢群众“钱袋子”。依法严惩以合成不雅照方式敲诈多名公职人员的新型犯罪,判处主犯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扛起反腐败司法职责,审结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蔺某、深创投公司原副总经理钟某等职务犯罪案件,并组织旁听庭审,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二是护航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高质效审判保护企业智慧成果,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42件,调解撤诉率达68.18%,依法惩处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件。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一站式司法确认程序快速化解知识产权纠纷17件,最大限度为企业降低解纷成本。聚焦“车药芯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答疑解惑11次。与区法学会、街道、职能局等联合举办民营经济促进法、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主题的法治助企行活动,为120余家企业精准普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重拳出击,依法判令使用“大森林”字号、商标攀附知名品牌“大参林”的药房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对恶意注册近似商标、侵权获利的设备公司依法判处300万元赔偿,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全域全时司法助企模式,设立司法助企工作室,推出司法助企二维码,实现企业诉求一扫即达、接诉即办、闭环落实,共解决企业反映的各类法律问题89个,涉及金额5.1亿元。以法治的确定性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依法妥善审结涉企民商事纠纷10169件,结案标的额63.13亿元。在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协调双方以解封换付款,用分期保权益,并坚持每月回访、督促履行,既保障了集体资产,又让小企业重获新生2。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刑事案件31件。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行专项行动,执结保障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账款案件2409件,执行到位金额3.99亿元。采取“活封活扣”措施23件,准许保全财产置换28件,释放涉查封财产价值1.3亿元。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成立执行(破产)事务中心,打造“立审执破信”一体化协同机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目前已有11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通过该机制,在某科技公司“执转破”案件3中,既让421名员工安“薪”回家,又释放1.2万平方米产业空间。 三、赋能基层治理,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主动融入综治建设。整合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调解指导等一站式服务,联动公安、司法行政、市监、住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组织等解纷主体,促推综治中心打造矛盾纠纷化解主阵地。深化“双向筛选、双向派单”纠纷分流机制,将婚姻家事、消费者权益、物业纠纷等9大类民间纠纷纳入前端化解范围,分流至各级综治中心案件617件,成功化解227件。针对群体性纠纷打造“首案示范+批量化解”模式,选取典型个案进行示范审理4,通过司法裁判明确权利义务,通过释法说理凝聚和解共识,带动剩余案件和潜在纠纷批量化解,圆满解决涉及多个小区700余名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纠纷。融入综治体系工作经验获《法治日报》专题报道。 二是努力推动多元解纷体系建设。主动下沉司法资源赋能基层社会治理,院领导带队深入6个街道开展纠纷源头治理专题调研12次,协助街道夯实矛盾纠纷前端调解职能。强化与街道协同联动,温度与力度并行,成功化解保利明玥澜岸、碧湖春天南花园商品房预售纠纷等群体性纠纷。联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高效实质解决民间纠纷,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案例入选全国工商联2025年商会调解典型案例。聚焦基层解纷能力提升,面向全区调解组织开展专题培训9场380人次。健全纠纷预警机制,每季度向区委政法委、各街道发送《民商事纠纷成讼情况报告》,为前端治理提供靶向指引。强化司法建议源头治理效能,向住建局、银行等单位制发司法建议5份,采纳率100%,为完善治理、防范风险开出“司法药方”。 三是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深耕类案专审品牌创建,坑梓法庭聚焦劳动争议全链条化解,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99件,其中,成功为外籍员工追回实习期工资5,获《法治日报》报道;揭开师徒关系伪装、还原事实劳动关系本质,获《工人日报》采访报道。石井法庭在知识产权审判品牌基础上,攻坚建设工程类案件专业化审理,审结建工类案件382件,成功调解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6,结案金额6703万元。以庭街协作实现双向赋能,联合开展基层治理与平安建设专题调研7次,对排查梳理的矛盾隐患与街道、社区进行会商研判,量身定制解纷方案。枫桥法庭建设成效获《法治日报》专题报道。 四、聚焦民生幸福,以司法温度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物业、侵权等民生案件1572件,结案标的额7712万元。强化预付式消费权益保障,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商家跑路行为,审结健身、教育及网购类预付费纠纷113件,助力提振消费信心。聚焦构建和谐安居环境,在某小区宠物犬误食鼠药中毒案7中,判令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促推物业服务人完善安全管理,获《人民法院报》报道。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数量多、案情杂、诉讼久的堵点,创新推行“门诊式”审理模式,通过精准分类、集中审理、个性处置,民间借贷纠纷平均审理周期压缩36%,当庭结案率提升至90%,获《法治日报》报道。联合妇联、民政局等部门构建“法院+N”妇女权益多元保护机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8份,审结涉未成年人抚养、探视、教育等案件140件,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保护伞。在某抚养费纠纷中,调判结合,加强心理疏导和判后回访,不仅为非婚生女童要回抚养费,还助其摆脱抑郁阴影重返校园8。 二是加速兑现胜诉权益。办结执行案件6771件,执行到位金额5.98亿元。加强执前督促履行,成功督促自动履行案件344件,执行到位7106万元,平均结案时长17.68天。深化执行案件全流程调解,482件案件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开展“终本清仓”“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全面筛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织密执行法网。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4人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5597人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探索“各方监督+自行变卖”资产处置新模式,提升资产变现率与权益兑现率,更好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圆满执结某酒店与49位员工劳动争议执行案件9,不仅为员工追回30万元欠薪,还实现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出租人、买受人四方共赢。探索土地腾退最优解,加强与属地街道协作,强制执行措施与释法说理并用、当事人主动搬迁和法院强制搬迁结合,推动沙湖社区“整村统筹”项目、深大城际车辆段项目顺利进行。 三是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打造“坪法护苗”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品牌,遴选法官担任辖区1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院庭长带头讲授法治课,联合多部门打造法治文化艺术进校园特色活动,常态化组织深港澳青少年及中小学生走进法院,以高品质、体系化法治供给播撒法治种子。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对接不同群体法律需求,开展菜单式线下普法活动37次,有效提升社会整体法治意识。用好新媒体矩阵,全年发布原创作品145篇次,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25篇次,以鲜活的坪山故事凝聚法治共识。以文化创意提升普法吸引力和传播力,自主创作的普法微视频《战国时期的“护手霜”》入选第六届广东省法治文化集中宣传作品,《大司寇孔子的梦境》先后斩获全省法院“双微”优秀作品三等奖、第七届广东省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优秀奖,实现普法精品破层出圈。 五、围绕审判效能提升,以机制创新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一是创新监督管理提高审执质效。建立办案“良性循环”审判管理新机制,激发各类审判主体自驱力,成为全市首批进入办案“良性循环”法院。修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构建全流程、闭环式监督体系,共监管“四类案件”381件,无一产生重大风险。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共阅核案件1899件;健全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复盘分析机制,一案一剖析、一类一总结,审判质量关进一步筑牢。实行清单化管理和全流程督办,同步推行“四定工作法”(定责任人、定督办领导、定办理方案、定结案时间)攻坚疑难复杂案件。推行类型化案件调解模式,针对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不同纠纷特点,引入不同专业调解员及调解机制,民事调解撤诉率达58.54%,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由此带动上诉率降至9.52%,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瞄准辖区产业特色、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专业化审判,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全院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缩短近10天,持续刷新正义加速度。 二是深化数智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用足用好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新质司法生产力,干警获全市法院AI辅助审判应用技能竞赛二等奖。落实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部署,构建全流程、标准化、数字化办案办公新模式。充分运用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能力,通过法答网“云端智囊团”解决审判疑难问题30项,法官运用入库案例释法说理实现服判息诉获《人民法院报》头版报道。积极推广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加速推进数字法庭在线审理,探索集约送达、排期及保全,通过小切口变革,让审判更高效、群众更满意。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始终牢记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是人民群众,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枫桥法庭建设工作,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提升审判质量工作的视察,获高度肯定。坚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认真回应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办结率、满意度均达100%。向代表委员常态化通报法院重点工作、典型案例,让代表委员全面了解法院履职情况。积极拓展监督形式,围绕重大刑事犯罪、民生案件等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专题调研座谈6次;针对涉群体利益等重大执行案件,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自觉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参审案件338件,增强司法公信力。与市律协、区律工委召开专题座谈会2次,征集意见建议,切实完善司法服务,为律师、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致以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针对辖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培育等中心工作的司法服务举措有待丰富和细化;二是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前端化解能力和专业处置水平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人工智能与审判业务融合需要更加深入,信息化赋能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监督!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坪山加快建设“创新坪山、未来之城”的关键之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坪山“十五五”发展目标,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忠诚根基,为司法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体抓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经济社会发展向前推进一步,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一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审判执行、改革创新、队伍建设全过程,转化为服务辖区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的实际成效。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法院意识形态阵地。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提质工程,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共筑司法公正。 二、以更大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培育 强化重点产业司法保障。出台《关于为坪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围绕“车药芯智”等重点产业,针对性制定司法服务举措,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加强对“车药芯智”等坪山重点产业以及原始创新、关键科技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推动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坪山巡回审判点发挥更大作用,促进优质创新资源集聚。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机制,凝聚司法与行政保护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联动,提供全链条司法服务,保障APEC峰会顺利举办,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执。强化立审执一体、民刑协力,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执破融合”,充分发挥“拯救”与“出清”双重功能,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升级司法助企工作室,用好司法助企二维码,开展更多法治体检,助力企业规范发展。 三、以更大力度助推平安建设,合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夯实多元解纷协作格局。强化与各解纷力量的协作,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解衔接渠道,定期推送诉情分析,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在司法办案中融合情理法,对涉众纠纷开展示范判决、示范调解,加强司法确认、调解业务指导和队伍培训,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完善纠纷分层分类化解体系。优化诉前纠纷“双向筛选、双向派单”机制,引导更多纠纷进入综治中心先行化解。推动厘清区、街道、社区综治中心解纷范围,建立首接分流分派机制,提升解纷精准度。推动行业主管机关充分履行治理职能,针对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建工纠纷、医疗纠纷等常见多发领域,联合主管机关建立“行业专诊专解”机制,实现源头治理。通过属地治理与行业治理相结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解纷网络。打造精准普法宣传平台。依托综治中心,联合各解纷主体,开展多样化普法活动,打造贴近群众、紧扣企业、供需精准的普法阵地,提升群众、企业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以更实举措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擦亮“坪法护苗”未成年人保护品牌。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发挥家事调查员、调解员作用,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完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法治副校长”机制,常态化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推出特色普法作品,推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筑牢未成年人成长防线。深耕民生纠纷实质化解。依法妥善审理涉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案件,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完善涉企财产保全必要性审查和影响评估等工作机制,积极运用“活封活扣”等柔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对诚实但不幸的企业进行执前督促,促成执行和解,推行法律监督下的自行处置财产模式,积极运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单次解禁等制度,对履行法律义务的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五、以更高标准强化法院建设,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坪山新实践 深化司法改革提质增效。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健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制,有效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扩大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缩短简单案件审理周期。做好审判流程精细化管理,强化立审执协调联动,推动司法辅助流程优化,提升办案质效。深度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扩大深圳数字法庭等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应用,实现立案、缴费、送达、庭审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完善“12368一号通办”机制,提升群众诉求响应速度和办理质量。以全国法院“一张网”为支撑,将AI智能辅助运用贯穿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办公办案、监督管理等全链条,推动司法工作质量、效率、动力变革。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开展“车药芯智”相关法律知识、新型案件审理技巧专题培训,通过轮岗锻炼、导师帮带、院校合作等方式,提高队伍专业素养。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激励机制,持续开展青年突击队“揭榜挂帅”行动,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要求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2026年,区法院将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护航“十五五”开局、服务“创新坪山、未来之城”建设中勇担使命、展现作为,以严格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以高质量司法为中国式现代化坪山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典型案例 1.某医药公司诉某药房公司及其连锁药店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某医药公司系“大参林”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及字号在医药零售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某药房公司及其连锁药店在同业经营中,使用与“大参林”谐音近似的“大森林”作为企业字号及商标,某医药公司认为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请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区法院审理认为,某药房公司及其连锁药店的经营范围与案涉商标核定类别一致,“大森林”与“大参林”文字、读音近似,且其明知对方商标及字号知名度仍刻意攀附,主观存在恶意,客观上造成公众混淆,已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某药房公司及其连锁药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用“大森林”字号,并赔偿某医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该案明确了谐音梗傍名牌的侵权认定标准,遏制了搭便车的不诚信行为,既依法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规范了医药行业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2.某制品公司与某股份合作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4年6月,某制品公司与某股份合作公司签订五年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某股份合作公司2000平方米厂房,某股份合作公司给予两个月免租期,某制品公司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2024年7月制品公司进场后遭遇经营困境,资金链紧张,自9月租期正式开启后拖欠租金,至2025年4月欠租已达27万余元。股份合作公司为保障集体资产,诉至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厂房、结清欠款,并申请财产保全,制品公司账户被冻结,生产线濒临停工。区法院秉持保集体权益、救中小企业的双赢思路,多次组织调解,先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换位思考,后提出解封换付款、分期支付、逾期即强制执行的调解方案:制品公司先支付首笔租金18万元,股份合作公司同步申请解封,后续欠款分期支付,同时设置履约保障条款。为确保协议履行,法官每月回访、主动提醒。最终,制品公司账户顺利解封并接到新订单,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股份合作公司足额收回欠款,集体资产权益得到保障。该案以司法智慧破解债权实现与企业生存两难困局,既守住集体资产安全底线,又为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留出喘息空间,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具有示范意义。 3.某半导体科技公司“立审执破信”一体化处置案:2025年7月,某半导体科技公司突然停止运营,导致1.2万平方米产业空间闲置,421名员工薪资中断,同时引发三省市五地法院的多重债权纠纷,各类维权与诉讼交织叠加。区法院通过多渠道信息研判企业具备破产原因,当即启动“立审执破信”一体化机制,组建跨部门审判团队统筹处置。针对员工薪资诉求,团队联动街道办、人社部门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提出解封部分设备拍卖、拍卖款优先兑付工资的方案,促成各方共识,400万元工资款足额发放,剩余经济补偿款明确处置路径;面对跨域查封、资产腾退难题,协调五地法院达成处置共识,通过“深圳牵头腾退、各地法院监督、公证机构见证”,仅用5天完成厂房腾退,为其他科创企业入驻铺平道路。该案是“立审执破信”一体化协同机制的生动实践,打破司法程序壁垒与跨域协调障碍,既高效化解涉众民生纠纷、保障债权人权益,又盘活产业空间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彰显了司法服务民生与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双重价值。 4.示范审理、批量化解某小区物业纠纷:2025年,某小区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区法院通过“双向筛选、双向派单”机制,将该批涉民生纠纷纳入综治中心化解范围。分管院领导带队与区综治中心、住建局、属地街道及社区会商,明确多方联合调解思路。一方面约谈物业公司,阐释调解理念,另一方面选取5件疑难纠纷示范审理,全程释法说理、贯穿调解,最终促成该5案达成和解,当事人主动交纳物业费,并带动系列纠纷全量化解。该案创新批量物业服务纠纷化解路径,构建法院、综治中心、职能部门协同治理模式,既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又为基层社会治理中常见多发民生纠纷的实质性解决提供了坪山样本。 5.为外籍员工追回实习期工资案:2025年4月,巴基斯坦籍员工Khan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从事国际销售工作,未满一个月被公司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为由辞退,公司拒付其在职期间劳动报酬。经协商、劳动仲裁无果后,Khan诉至区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案件事实清晰但存在语言壁垒:Khan母语为乌尔都语,与法官沟通困难,翻译软件无法准确传递法律术语。承办法官协调Khan精通乌尔都语的中国朋友担任临时翻译,释明试用期提供劳动即应获报酬的法律规定,并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兼顾Khan尽快获薪的诉求与公司法律责任,多次沟通后促成公司付款,Khan顺利拿到工资。该案明确了试用期劳动报酬支付的法律责任,依法保障外籍劳动者权益,既彰显中国司法公正高效与温度,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司法支撑。 6.某建筑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某建筑公司承包区体育中心相关项目,按约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及结算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相关款项未足额支付。某建筑公司诉至区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支付尚欠工程款、保修金及逾期利息合计约7762万元。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秉持高效化解纠纷、平衡各方权益的原则,厘清施工方、代建方、建设方的核心诉求和责任边界,引导各方理性协商,最终促成以6703万元分期履行。区法院通过调解高效化解大额建设工程欠款纠纷,既兼顾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冗长程序造成诉累,促进了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7.某小区宠物犬误食鼠药中毒案:王女士饲养的宠物犬已完成养犬登记,其牵犬在小区公共区域活动时,宠物犬误食鼠药中毒,产生治疗费用近万元。王女士以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诉至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该笔经济损失。物业公司辩称,其未在案涉区域投放固体鼠药,自身消杀使用的是对人宠无害的液体药剂,且在隐蔽位置投放鼠药时均设置防护措施,同时已通过朋友圈发布消杀信息履行提示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无证据证明案涉鼠药系物业公司投放,但该鼠药裸露放置于易被人畜接触的公共区域,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物业公司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未核实调查投放情况,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履职疏忽。结合过错程度及损害作用,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该案明确了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平衡了业主权益与物业公司履职边界,既提醒物业公司强化公共区域隐患排查,也引导犬主规范养犬、履行看护责任,对构建和谐安居环境具有指导意义。 8.非婚生女抚养费纠纷案:小顾系林女士与顾先生非婚生女,出生后随林女士生活,顾先生十余年间未履行抚养义务,未支付抚养费。受父爱缺失及外界议论影响,小顾心理压力过大,2023年起休学在家。后林女士代理小顾诉至区法院,要求顾先生支付拖欠抚养费及后续每月抚养费。审理期间,承办法官察觉小顾存在严重心理困境,遂启动家事调查与心理疏导机制,委派心理咨询师介入。同时,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在鉴定确认亲子关系后,面对顾先生以年老多病等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官多次释法明理、沟通劝说,最终判决顾先生支付拖欠的抚养费15万余元,并在后续每月支付1000元至小顾年满18周岁。判决生效后,法官不仅督促顾先生履行,还持续对小顾进行回访疏导,小顾逐步走出心理困境,于2025年9月顺利复学。该案支持了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并将司法裁判与心理疗愈相结合,既夯实未成年人物质生活保障,又守护其心理健康,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供了实践范式。 9.某酒店与49名员工劳动争议执行案:陆某等49名员工受雇于深圳某酒店,酒店因经营不善停业,拖欠员工数月工资。经劳动仲裁调解,酒店承诺分期支付欠薪但未履行,员工遂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酒店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仅留存一批餐厨设备、桌椅床铺等资产,该批资产估值低,传统司法拍卖周期较长、成本较高,且出租人急于腾退房屋。为实现各方权益最大化,区法院创新采用“三方监督+自行处置”模式,允许酒店负责人自行寻找买受人,同时组建法院、员工代表、出租人联合监督小组,指定法院执行款专户为收款账户,确保处置资金优先清偿欠薪。最终,案涉房屋顺利腾退,49名员工30万元工资全部到账。该案通过司法创新优化财产处置流程,提升了资产变现率,有效打通了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
附件二 2025年审判执行工作数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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