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矛盾纠纷这么快就化解了,经过你们的耐心释法说理,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今后会在经营中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10月18日,坪山法院办结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该案是坪山法院首次联合行政机关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并达成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也系坪山法院凝聚更多法治力量推动知识产权矛盾诉前多元解纷的积极实践。 故意侵权 引发维权纷争 2020年9月,M服饰商标持有人将M商标许可给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使用,使用的方式为普通许可,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可以使用在商标核定的所有商品,用于商品包装、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经营服装加工和销售,花费一定的物力和财力,在互联网电商上大力推广,使M服饰商标获得市场认可,享有一定知名度。 2023年1月,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发现深圳某服饰公司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使用与M服饰商标相同、近似的商品名称及标识,并在其商品宣传页面使用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相关照片,案涉商品的款式设计也高度相似,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案涉商品源自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品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浙江某电子商务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深圳某服饰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深圳某服饰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 诉调对接 高质高效解纷 坪山法院立案工作人员收到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案情简单,涉案金额也较小,有快速调解的可能。为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充分便利当事人高效解纷,坪山法院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将该案以诉前委派的形式委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进行调解。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对该侵害商标权争议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此后,双方当事人向坪山法院申请就上述行政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收到申请后,坪山法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多次协调联动,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调解协议的内容依法进行审查,及时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赋予了行政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为这起知识产权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整个案件从诉前委托到行政调解,再到法院裁定仅用了1天时间,体现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高效衔接,有效降低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府院联动 赋能创新发展 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协调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早在去年4月,坪山法院便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主体职能优势,推进诉讼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对接,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共建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下一步,坪山法院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府院联动+司法确认”联动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加快建设“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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