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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办“小案件” 做实“大民生”
日期:2023-03-15 15:05:56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看似不起眼的“小案”,往往饱含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热切期盼。一直以来,坪山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小案”不放过,“大案”不放松,倾力解民忧,实绩赢民心。

“原以为我的案件微不足道,或许会被一驳了之,没想到法院积极调解追回血汗钱,感谢法官用心用情办案!”工程完工,工程款讨要无着,当事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近日,坪山法院精细化办理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小案件,用真情真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获得当事人的由衷好评。

焦心劳神 追讨欠款苦无果

今年2月,原告樊某以拖欠某楼盘阁楼焊接工程款5600元为由将被告深圳某实业公司诉至坪山法院。庭审时,被告否认与原告存在承揽合同关系,认为原告不应向其主张工程款。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与案外人郭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承办法官经认真审查发现,该微信聊天记录仅是郭某与原告之间的沟通交流,无法证明被告与本案有关。考虑到原告的举证能力,庭审结束后,法官仍留在审判庭与原告沟通,告知其诉讼风险。原告称因与郭某矛盾激化,郭某拉黑了原告的微信,并拒绝付款,原告才对郭某所在的公司提起诉讼。

贴心暖心 倾力调解促和谐

本案虽系“小案”,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小案”不小看,“小事”不小办。考虑到原告诉讼能力明显不足,为了妥善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主动当起了“和事佬”,从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找到郭某的联系电话,主动致电联系到郭某。在法官耐心的沟通中,郭某承认其个人委托樊某进行施工的事实,但述称樊某所做工程未达预期,导致其后续返工产生损失,其不同意按原约定价款支付。

法官在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后,现场电话组织原告与郭某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引导以及释法明理,樊某和郭某最终握手言和,一致同意按照4000元结算工程款。双方立即重新互加微信,郭某当场向樊某转账4000元,双方之间由来已久的矛盾终于化解。樊某拿到了辛苦钱,当场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法院。

用情用力 小案件牵系大民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小案”关乎大民生,每一起“小案”对于涉案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关系到一个甚至多个家庭,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成功调解,实现了矛盾的高效化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坪山法院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全力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的勇毅担当与为民情怀。

“小案”看似不起眼,却不可小看,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民心,都在厚积公平正义。一直以来,坪山法院立足民生小事小案,着眼群众急难愁盼,以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硬招实招,以办案的具体成效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真正解决群众身边的闹心事、愁心事、烦心事,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下一步,坪山法院将继续紧盯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从群众关心的小事情、小矛盾、小纠纷、小困难入手,全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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