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沟通,提高庭审效率、提升司法服务水平?采用何种沟通方式,做当事人的倾听者、引导者和帮助者? 
为切实提升全院干警的交流沟通能力,高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坪山法院开展第二十二期砥砺营活动,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惠州大亚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理事长王连生受邀作《工作中的高效沟通》主题讲座,分享高效沟通的经验技巧。 讲座伊始,讲座主持人、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鲍忠琴作主题发言,认为沟通是人与人相处的重要方式,欲求沟通顺畅、有效、愉快,不仅需要丰富的语言艺术,还需掌握一定的社会心理学。具体到司法办案领域,法院干警应带着感情去办案,带着温度去交心,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才能增强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度,实现良善司法。 
讲座中,王连生首先介绍了沟通的四种形态、五个原则及步骤,围绕“沟通预约、沟通主动权、具体化技术、共情式引导、商讨式沟通、负面情绪控制与处理”等方面阐述了沟通的法则,并结合典型案例和实践经验,着重分享了与当事人的沟通技巧,强调通过综合使用“共情-提问-倾听-反馈”等沟通模型,可促进司法办案、庭审调解等工作质效双优。互动交流环节,王连生还与参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沟通思路和措施。 讲座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讲座内容贴近实际、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操性,聆听之后受益匪浅,今后将不断改进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说话的语言艺术,更好地将沟通技巧和司法工作结合起来,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沟者,构筑管道也;通者,顺畅也”。沟通作为信息传递和意思沟通的形式,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更是尤为重要。一直以来,坪山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方法搭建沟通平台,多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多维度传递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坪山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纵深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和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切实把实事办到“点子上”,沟通到群众“心坎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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