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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赔偿款1800余万元 83名伤残工人向法官送锦旗致谢
日期:2021-12-02 17:18:39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坪山法院立忠诚之志、践为民初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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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让我们及时拿到了救命钱!”近日4名伤残工人代表携一面写着一身正气定分止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字样的锦旗来到坪山法院石井人民法庭为承办法官李旭春的公正、高效、温情司法“点赞”。小小锦旗,寥寥数语,饱含着群众对法院全力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

患职业病致残 83名工人向公司索赔

黄某等83人系深圳某制造公司的员工,从事普工、电焊工等工作,因长期接触噪声与油漆、天拿水等有毒有害物质,导致苯中毒及噪声聋,被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工伤10级至5级不等的伤残。在与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众员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126万余元。

“三部曲”高效调判 1800余万元赔偿到位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对工人的伤残等级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法院依申请启动鉴定程序,后因委托鉴定项目超出鉴定机构执业范围先后两次被退回。工人们一时焦急万分,担心案件会因无法出具鉴定报告而被驳回,无法为自己的身体损伤寻求合法赔偿。

为使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尽快实现其权利,承办法官启动三轮协商调解,从工人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入手,耐心阐明法律关系,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最大限度保障工人们的合法权益。第一轮协商调解中,承办法官先后约谈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厘清争议焦点,随着逐案深入调查,发现双方对部分案件处理方案差异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第二轮协商调解中,承办法官明确在办案件中同意和解的工人,以案件为单位分别和公司协商,最终76件案件达成和解意向。但对于工伤伤残等级为10级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的方案与工人的期待相差甚远,7名工人不同意调解。

在有了部分成功方案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坚持不懈,再次启动第三轮协商调解。本轮协商调解主要是联系公司,与公司负责人直接对话,经过多方努力,公司最终同意对伤残等级为10级的劳动者予以特殊处理。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以笔录的形式对部分赔款项目协商确定。最终,承办法官依法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员工们各项费用18535141.24元。公司依据判决及时履行了相应赔偿义务,双方矛盾得到圆满化解,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工人代表赠锦旗表谢意的一幕。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鲜红的锦旗与朴实的赞语,是群众对法院办好案、快办案的认可与期许,也是群众对法官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坪山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掉、办理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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