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云其,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49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任职法官22年来,审理刑事、行政、民商事案件5100余宗,迄今无一被再审的案件。 一是攻坚克难,善啃“疑难杂症”硬骨头。无论是从事刑事、行政审判还是民事审判,令人畏难的疑难杂症及信访维稳隐患案件,该同志总是冲在最前面。通过自己的潜心研究,反复吃透各种案件类型,专克“疑难杂症”硬骨头。如妥善处理深圳“海上皇宫”行政诉讼案。位于大鹏东山湾海域的一浮岛,上建有中式庭院,小桥流水,跑马道,人称“海上皇宫”,经主管部门调查认定为违章建筑。经媒体报道后立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业主郭某状告政府因忌惮舆论草率强拆,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开庭时,包括央视、央广等在内的全国10多家主流媒体都进行了现场报道。该同志通过规范严谨驾驭庭审,吹灰见米查明事实,深入浅出辨法析理,最终厘清了是非责任,为政府最终妥善处理海上皇宫奠定了法治基石。使舆论狂欢最终回归理性思考。再如深圳“地铁三号线”系列拆迁案。时间回溯到10年前,彼时的龙岗由于交通不便,还是大家公认的“深圳边缘”。为保障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快捷通勤要求,也为了龙岗尽快融入深圳发展的主流节奏,地铁三号线的建设迫在眉睫。时间紧,拆迁任务重,各种纠纷纷至沓来。该同志主动担纲主办涉地铁三号线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请强拆的非诉审查案件。该同志带领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夙夜奋战,快审快结,用专业精神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圆满完成司法保障任务。该同志审结的涉强拆案件,没有一宗留下涉法信访维稳隐患,受到龙岗区委的隆重表彰。 二是司法为民,延伸审判传递司法温度。2020年春节,新冠疫情肆虐,停工停产对营商环境以及企业经营产生了巨大影响。关键时刻,该同志凭着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及时预判因疫情可能引发的各类法律纠纷,精准给出司法建议,为疫情中惴惴不安的企业提供了“定心丸”。同时,该同志针对涉疫案件的特点,注重司法调解,引导当事双方着眼长期合作,与其“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最大限度将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如审理的某科技公司与某新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年,科技公司向新能源公司提供价值1607万余元的锂电子电池电解液,但新能源公司仅支付了100万元。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新能源公司支付货款本息共计2300万余元。诉讼期间,法院依据申请,依法冻结了新能源公司账户现金750万余元。疫情发生后,该公司请求解冻账户资金用以支付工人工资并复工复产。该同志经审理认为,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履行暂时受到影响,顺延还款期限,有利于复工复产并最终解纷。经过不懈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当日,法院依法准许并解除账户冻结。该案也因为“通过依法履职,维护了市场诚信,净化了市场氛围,实现了审判职能的延伸,对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具有样本意义”,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大民商事典型案例。在审判过程中,该同志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追求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该同志创新运用“五心工作法”,即以人为本的关心解心结,不偏不倚的公心紧法结,洞察秋毫的细心找准“症结”,不辞劳苦的耐心兑现案结,为民解忧的诚心弥合“裂痕”,化干戈为玉帛,变对抗为合作,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今年5月审结的一宗某科创公司诉某建设工程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共同送来一面“急民所急,务实风范”的锦旗,对该同志高质高效处理案件表示由衷感谢。 三是重视经验总结,注重成果转化,在淬炼中稳步前行。在审判工作中,该同志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办案之余,该同志还苦修调研“内功”,对一些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强化判后整理分析,及时提炼简洁的裁判规则和适法指引,指导庭里的年轻法官快速掌握审判要点,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质效。同时,聚焦热点重点难点,深度思考笔耕不辍。先后在《理论界》、《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全国社科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2021年4月,该同志的《知识产权审判中技术查明机制的完善》一文被《人民司法》刊发。此外,该同志还曾连续两年参与编撰《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监督实践》一书;主审的案件荣获深圳法院“百案庭审观摩”一等奖;多篇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编撰的综合信息调研材料被最高院、省高院采纳10余篇,扩大了司法审判效果。作为民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该同志还创办“砥砺营”党建+学习平台,旨在“砥身砺行,臻于至善”,目前已组织法官、律师精英和行业“大咖”开展专题研究十五期。
因工作突出,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法院各嘉奖1次,多次获评优秀公务员、业务能手,荣获“深圳市首届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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