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切,一枝一叶总关情。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日前,坪山法院高效审结一宗坪山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高效办案 追索“血汗钱” 原告吴某福系外来务工人员,被被告伊某家具公司拖欠工资。2020年3月11日,经石井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被告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拖欠的全部工资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并于2020年5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60450元,若未在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则需支付80600元经济补偿金。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后,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原告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6月10日作出支持起诉书,原告向坪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坪山法院收案后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告知检察院案件办理流程及进度。在经过多种送达方式均无法向被告有效送达的情况下,坪山法院以公告的方式向被告进行送达后,于2020年9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伊某家具公司支付原告吴某福工资7743元及经济补偿金80600元,依法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权益。 守护权益 当好“护薪人” 外来务工人员欠薪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如符合条件,当事人除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外,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诉讼过程中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亦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为化解欠薪纠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坪山法院高度重视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审理,为弱势群体“撑腰”维权,切实保障“劳者有其酬”,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一是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符合法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免交手续,保证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影响其运用诉讼手段保护合法权益。二是创新审判方式。采用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诉调对接等灵活的办案方式,方便群众参加诉讼,节约诉讼成本,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社会弱势群体并严重影响其生活、生产的案件,减免诉讼费用,实行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努力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四是加强与人力资源局、劳动仲裁院等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联动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办理及时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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