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法官合法权益,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确保法官依法履职, 2020年9月15日,坪山法院成立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坪山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除坪山法院相关部门代表和法官代表外,还吸纳了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群团工作部等单位6名代表担任特邀委员。 当日,坪山法院首先召开了全体员额法官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坪山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坪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少兵当选坪山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随后,召开了坪山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明确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协调、督促法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相关单位提出有关法官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建议等。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依法履职同样受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护。 特邀委员区政协社会委主任杨汉洪在会上发言表示,法官权益保障事关法官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事关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现,作为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特邀委员,感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职,齐心协力,共同肩负起职责使命,为依法履职的法官撑腰鼓劲,成为法官公正司法的坚强后盾。 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林少兵表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提升法官职业尊荣具有重要意义。坪山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成立,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也为全体法官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支持。 他要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要做到三个“切实”:一是切实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强化法官自我保护能力,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增强法官依法履职的安全感;二是切实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坚决依法惩处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为敢于担当、秉公办案的法官“撑腰鼓劲”;三是切实关心关爱法官,关注法官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法官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他强调,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各位委员要切实履行好委员责任,真正把全院法官的冷暖放在心上,多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鼓与呼,多为法官权益保障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共同构筑法官权益保障事业大厦的基石,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贡献。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主任(1名) 林少兵 坪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主任(2名) 戴少雄 坪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国华 坪山法院党组成员、司法政务处主任 委员(12名) 陈琼敏 女 坪山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池 勇 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阳云其 坪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郑 丽 女 坪山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钟广明 坪山法院执行裁决庭审判员 乐忠槐 坪山法院审判管理中心负责人 戚 戎 坪山法院司法政务处副主任、行政保障中心负责人 胡洪亮 坪山法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牛瑞雪 女 坪山法院人事党务中心负责人 杨爱华 坪山法院坪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贾延涛 坪山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庭长 谢 渤 坪山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特邀委员(6人) 陈银定 区人大法工委负责人 杨汉洪 区政协社会委主任 李 栋 区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 静 女 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谢志海 区群团工作部科长 邹宇标 区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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