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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 坪山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日期:2020-09-17 18:52:52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为保障法官合法权益,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确保法官依法履职 2020年9月15日,坪山法院成立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坪山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除坪山法院相关部门代表和法官代表外,还吸纳了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群团工作部等单位6名代表担任特邀委员。

当日,坪山法院首先召开了全体员额法官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坪山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坪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少兵当选坪山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随后,召开了坪山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明确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协调、督促法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相关单位提出有关法官权益保障方面的工作建议等。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依法履职同样受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保护。

特邀委员区政协社会委主任杨汉洪在会上发言表示,法官权益保障事关法官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事关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现,作为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特邀委员,感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职,齐心协力,共同肩负起职责使命,为依法履职的法官撑腰鼓劲,成为法官公正司法的坚强后盾。

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林少兵表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提升法官职业尊荣具有重要意义。坪山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成立,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也为全体法官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支持。

他要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要做到三个“切实”:一是切实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建立健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强化法官自我保护能力,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增强法官依法履职的安全感二是切实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坚决依法惩处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为敢于担当、秉公办案的法官“撑腰鼓劲”三是切实关心关爱法官关注法官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法官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他强调,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各位委员切实履行好委员责任,真正把全院法官的冷暖放在心上,多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鼓与呼,多为法官权益保障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共同构筑法官权益保障事业大厦的基石,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贡献。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主任(1名)

林少兵      坪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主任(2名)

戴少雄      坪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国华      坪山法院党组成员、司法政务处主任

委员(12名)

陈琼敏    坪山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坪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阳云其      坪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坪山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钟广明      坪山法院执行裁决庭审判员

乐忠槐      坪山法院审判管理中心负责人

       坪山法院司法政务处副主任、行政保障中心负责人

胡洪亮      坪山法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牛瑞雪    坪山法院人事党务中心负责人

杨爱华      坪山法院坪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贾延涛      坪山法院坑梓人民法庭庭长

       坪山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特邀委员(6人)

陈银定     区人大法工委负责人

杨汉洪     区政协社会委主任

      区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谢志海     区群团工作部科长

邹宇标     区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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