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8月11日下午,坪山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少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在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速裁庭邱艳红法官以《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规则的修改与具体适用》为题作专题讲座,从物权变动和物权保护规则、所有权一般规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则等十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学习内容,开展集中讨论。 林少兵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全院各部门要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准确认识和把握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准确把握立法宗旨,全面理解条文要义,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提高精准理解和正确运用法律条文的能力,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和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要精准服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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