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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全区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庭审观摩活动
日期:2020-08-07 19:05:27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提升全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8月6日上午,坪山法院与坪山区司法局联合开展全区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庭审观摩活动。坪山区司法局局长白宁、副局长钟远平,坪山法院副院长戴少雄及全区4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案件为一宗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67岁的原告系某小区的住户。某天清晨,物业保洁人员对小区大堂进行拖地导致地面湿滑,原告穿着拖鞋途经大堂时不慎摔伤,造成右股骨骨折及坐骨神经损伤,经鉴定,原告的伤情为两个玖级伤残。原告向物业公司进行索赔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涉及多方责任认定,普法价值强,宣教意义大。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归纳争议焦点精炼准确,有序组织当事人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秩序井然。庭下旁听的领导干部们认真听审观摩,跟随庭审的程序进行思考。庭审持续2个小时全程网络直播并当庭宣判。

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与学习民法典有机结合,呈现了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课,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需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声势,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民法典诞生以来,坪山法院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群众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宣讲过程中,坪山法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开展“订单式”普法,针对不同群体,制定相应普法工作方案;组建民法典讲师团,深入街道、社区等进行集中宣传和“一对一”咨询解答;拓展网络资源,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民法典学习专栏,发布微视频,开展以案释法;发掘优质审判资源,采取庭审观摩等形式,使民法典宣教由平面走向立体、由静态转为动态、由抽象变得鲜活,加深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营造自觉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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