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我院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罗吉华等35名同志被任命为我院人民陪审员,之前司法政务处已将该情况向各部门内勤通报。目前,又有俞小燕等7名同志被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请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免去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为保证我院审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便于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正确处理龙岗案号与我院案号案件使用人民陪审员的问题,现将涉及我院审判工作的人民陪审员任免情况,再次明确如下: 根据坪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7月10日表决结果,任命:罗吉华、周志华、杨超勋、李远良、余荣、刘桂花、李长青、杨足智、杨成燕、董艳、刘旭斌、戴冠东、李宇、鲁晓晖、张志鹏、张帆、梁涛、杨冬云、谢金霞、牛丕陟、佘奉恩、汪小飞、林永洲、卢阳正、王光明、潘名汉、陈会贤、张伟、欧肖玲、曹蕾、叶曼华、郭毅、李宪谋、欧启腾、魏少伟等35人为我院人民陪审员。 根据龙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8月23日表决结果,免去:俞小燕、张淑琼、池月娥、刘俊星、欧阳剑飞、黄丽妙、王兵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司法政务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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