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执行“不打烊”!坪山法院为他拿到13万元执行款! 有协议却拿不到费用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6月,冷某因工伤向仲裁委申请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向其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等费用,经仲裁委调解, 冷某同意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支付部分费用后即放弃其他诉讼权利。 后因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未按调解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冷某遂依生效法律文书向坪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次性伤残救助金等费用共计32万元。 一方因工受伤收入微薄 一方生产经营面临困境 坪山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经深圳市鹰眼查控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名下无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线索,仅有少量银行存款,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远不能足额支付冷某执行请求。 经执行法官调查,冷某因工伤致使眼部视力受损,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无法从事原专业技术岗位,仅能从事部分简单工作,收入亦随之减少,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工伤前的银行存款。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提出生产经营面临困境,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请求一次性支付五万元后终结双方诉讼争议,冷某未予同意,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苦心劝诫 被执行人知错能返 为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约谈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告诫其不得以公司经营不善等理由拒绝向冷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其详细介绍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可采取的诸如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法定代表人可限制高消费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以及法院依法采取上述强制执行措施后将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产生的不利影响等。 中秋假期前一日,执行法官再次约谈双方当事人。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考虑到中秋将至,若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影响其公司正常经营。在执行法官敦促下,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与冷某多次协商并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行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十三万元,以解决申请执行人所面临的生活困境,其余执行请求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以分期支付方式向冷某履行。 

9月21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深圳市雅尔某有限公司当场向冷某交付了执行款十三万元现金。 要想过节过得舒爽 首先要将执行款项交到申请执行人手里 不然就算是过节 执行法官也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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