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执行难 | 拖延履行“搞事情”怎么办? 看坪山法院利剑出鞘!
近日,坪山法院执行裁决庭跟一名十分不“称职”的债务人连续过招几回合,最终依法将其拘留。接下来,坪小法为大家还原事情经过: 此前,刘某向王某累计借款10万余元,因刘某未向王某偿还借款,刘某与王某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坪山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刘某并未按照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向出借人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情况下,王某于2018年7月向坪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同时告知刘某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经查询,仅发现刘某名下公积金账户2千余元。由于刘某拒绝履行义务且未按照规定主动申报其个人财产,法院依法将刘某列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以为在如此多的执行措施下 被执行人将会主动履行义务 没想到刘某却对此不痛不痒 以为自己拖着不履行义务 法院就拿自己没有办法…… 对此,坪小法只能说:不!阔!能! 2018年11月,执行法官找到刘某,当场告知其必须依法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并将拒不履行的后果告知。刘某却态度傲慢地表示自己现在身无分文,且以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找不到工作为借口,表示在未来也不能偿还借款。 鉴于被执行人刘某不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定又故意拖延执行,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刘某作出拘留决定。 刘某被拘留后,其家人意识到不履行义务是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于是在两天后,来到法院先将3万元整转到了王某的账户上,希望能与其和解。然而此时,王某表示因刘某拖延履行义务,对其失去信任,不愿意提前解除拘留。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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