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坪山区召开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坪山法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工的专项报告。党组书记、院长林少兵作汇报。

报告指出,坪山院自成立以来,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改革部署,坚持筹建、发展和改革同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司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林少兵院长从四个方面,报告了我院自成立以来深化司法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严格控制,审判机构简约化 优化职能,行政管理集约化 人岗匹配,岗位职责清单化 服务外包,事务工作社会化 二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夯实司法公正根基 落实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更加科学 落实责任制,审判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落实激励机制,司法履职保障更加有力 三是深入推进诉讼机制改革,缓解司法供需矛盾 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 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 四是协调推进综合保障改革,提升司法整体效能 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彰显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司法与科技融合更加紧密 报告还分析了我院在深化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从把握好司法责任、司法效能、司法公信、司法能力四个重要抓手出发,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 区人大常委会对坪山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司法效能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健全保障机制,提高审判队伍办案水平 五是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 奋斗不停步,改革再出发 下一步,坪山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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