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5月16日下午,坪山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泽光组织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学习两高两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四个意见。 
会上,刑事审判庭庭长段伟结合我院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的情况,主持学习并讲解了四个意见。 一、着重讲述“恶势力”“恶势力集团”的认定标准、行为特征、危害特征; 二、讲解“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的通常表现形式、案件类型; 三、从“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作为切入点,详细讲解“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表现形式,并选取“套路贷”的经典案件进行深入剖析; 四、深刻阐述在涉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如何准确处置财产的问题,并着重指出,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时,除了应当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外,还应当在判决中写明需要继续追缴未被足额查封、扣押的其他违法所得,对随案移送财产进行处理时,应当列明相关财产的具体名称、数量、金额、处置的情况等。 此次学习明确了四个意见对我院审判质效的指导作用,帮助干警们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为审理好涉黑恶势力案件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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