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力量的独特优势,2020年5月11日下午,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坪山法院)与深圳市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深圳小促会)共同签署《关于合作开展小微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此举不仅降低了往后小微企业争议解决成本,更有利于创建一个规范有序、充满创新活力、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坪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少雄,深圳小促会执行会长高小杰等出席签约仪式。

坪山法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积极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而深圳小促会作为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为己任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维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处理矛盾纠纷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为此,坪山法院与深圳小促会建立合作关系,与深圳小促会一道形成解纷合力,将进一步提高涉及小微企业的矛盾纠纷解决能力和解决效率。 接下来,坪山法院将进一步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度,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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