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涂某在搬运玻璃工作中,不慎被玻璃砸伤下肢,致其八级伤残。事情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 近日,坪山法院速裁庭法官邱艳红利用“一站式”解决纠纷模式,通过耐心释法调解,引导双方走司法确认程序,分期兑现16万元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真是解忧济困高效便利,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调解、履行一站式解决,再也不用费时费力讨要救命钱。”获得全额赔偿款当天,劳动者涂某对承办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表示感谢。 耐心调解 积极引导当事人诉讼 在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称其在工作中玻璃落地砸伤下肢,造成其右足第2.5趾不能活动、右足3.4趾缺失的损害后果,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将严重影响以后的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但因用人单位深圳某玻璃钢化公司没有给其缴纳工伤保险,拒绝赔偿,且因受疫情影响,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生活十分困难,希望法院能给予帮助使其尽快拿到赔偿款。用人单位则称劳动者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是在工作中受伤,双方系雇佣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赔偿。 承办法官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判断该案是劳动者为获得工伤赔偿,先提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成立劳动关系,仲裁确立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要最终获得工伤赔偿,除此案外还需进行工伤认定、提起工伤赔偿等一个或数个案件才能达到目的。为了让劳动者尽快拿到赔偿款,及时化解纠纷,承办人决定庭前介入调解。 承办法官经释法说理,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耐心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如果调解成功,对于劳动者,可以马上拿到赔偿款,缓解经济困难,若走司法程序,或将经历一个甚至多个诉讼;对于用人单位,工伤是事实,如能在合理范围内及时支付赔偿款,将避免长期诉累,可全身心聚焦生产,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同意调解。 精心计算 全力实现当事人双赢 确定初步调解意向后,承办法官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调解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既不能因为调解减少劳动者的赔偿数额,也不能因为调解让用人单位多支付赔偿款,而是要让双方实现双赢。 承办法官先详细计算按工伤标准可获得的赔偿数额,随后让双方代理律师对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数额达成共识,通过“借力打力不费力”,最终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历经一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后,经双方确认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160000元作为此次事故的全部赔偿款及未结工资等款项。双方确认用人单位深圳某玻璃钢化公司已向劳动者涂某支付30000元赔偿款,剩余130000元于2020年4月25日前分两期支付完成。 4月26日,劳动者涂某打来电话,称赔偿款已全部到账,并对承办法官表示由衷感谢。 别出心裁 一站式化解高效解纷 调解方案达成后,产生了新的难题,因此案系劳动争议案件,诉求为确认劳动关系,不适用调解程序。为了避免当事人反复无常、达到彻底解决双方纠纷的目的,承办人别出心裁,利用“一站式”解决纠纷模式,引导双方走司法确认程序,以达到任何一方当事人毁约均可强制执行的效果。 承办人积极与立案庭法官协调,尽快促成双方的司法确认。次日,立案庭出具民事裁定书,原告申请撤诉。原本要历经数次诉讼才能解决的工伤赔偿案件,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一次性圆满得到解决,实现息诉止争案结事了。 自成立以来,坪山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建立起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防线,全力打造“一站式”解纷模式,努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群众的“闹心事”,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处置在快,从而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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