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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 | 宅家享“法律大餐”,坪山法院直播普法新鲜有营养!
日期:2020-03-05 13:34:00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为进一步深化“送法进社区”活动,根据当前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的社区群众需要,结合司法机关工作职能,2月29日,坪山法院首次以参加电台直播的方式,开展“三八维权月”普法活动。

此次活动,坪山法院作为马峦街道党建理事会成员单位,做客“知心马峦”电台,由我院党员抗疫志愿队队员民事审判庭卢好法官,为马峦街道居民带来关于反家暴方面的法律知识盛宴。居民们扫码进入房间,聆听法官线上普法,并与法官对话交流。此次电台普法直播活动,参与人数累计达1269人次,广受群众好评和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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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现场,卢好法官从什么是家庭暴力讲起,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特点,讲解了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就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疑问及比较容易产生误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从审判实际出发,为受害人支招,鼓励受害人拿起人身保护令等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家庭暴力。卢好法官以案释法,语言通俗易懂,内容丰富精彩,使得整场直播形式活泼,气氛轻松,干货多多。

干货1: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不仅包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肢体冲突等暴力行为,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行为。而且,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不仅保护家庭成员,对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也同样有效,比如同居的男女朋友。

干货2:有些人认为,家里吵吵闹闹、打打骂骂都是家务事,别人管不着?

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庭内部,但它不是个人隐私,它的负面程度不言而喻,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判定这样一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干货3:遇到家庭暴力,受害人该怎么办?

首先,受害人要勇敢发声,要敢于对家暴说不,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其次,受害人要注意保留证据,家暴通常具有隐蔽性,举证较为困难。第三,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请求公安机关出具报警回执,做笔录验伤。第四,要注意预防分手暴力和暴力升级。当受害者想要以离婚或分手摆脱控制时,往往会激怒施暴人,引发更严重的暴力,因此,受害人要提前做好安全计划,向亲人、朋友、居委会、妇联求助,找到安全的庇护场所。第五,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法院提供司法保护。

干货4:受害人该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保护令不以起诉离婚为前提,暂时不想离婚的受害人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受害人也可以同时申请保护令并起诉离婚,或者先申请保护令后起诉离婚。受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当向法院提供双方具有家庭关系或同居关系的证据,以及证明自己遭受家暴的证据。

干货5:人身保护令可以采取什么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9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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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直播获得热烈反响,广大群众实时在线点赞,大家纷纷表示,直播“接地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解决了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也让大家感受到了“法律阳光”的温暖。同时,希望法院今后多举办类似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润泽每一个人的心田,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从心出发,用心为民,忠心为党,坪法人以党建带队建,展现特殊时期的使命与担当,用我们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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