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花了一天时间,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谢谢你们!”2025年1月2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坪山法院成功调结3起合同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也迎来了审执工作的“开门红” 三起纠纷属于三原告分别起诉同一被告案件,一起系买卖合同纠纷,两起系运输合同纠纷,三案涉案金额逾1200万元。案件受理后,三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被告名下等额价值的财产。 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李旭春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联络,被告表示并非不愿还款,只是目前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希望原告能够体谅宽限还款期限。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觉得双方矛盾可解,告知双方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既能高效解决纠纷,又可以案结事了。 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委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入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一道,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仔细分析案件的焦点问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各方当事人阐明利弊、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欠款。 当天,三起案件的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承办法官依三原告申请,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签署调解协议后,各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现场受理司法确认申请,现场制作并送达民事裁定书,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在司法确认过程中,法官告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督促被告按期足额支付款项。至此,该三起纠纷在一天内得到圆满解决。案件处理完毕后,各方当事人均对法院高效及时的解纷工作表示满意。 新年新气象,坪山法院瞄准各项任务目标,抖擞精神、齐心协力,呈现“开年就开跑”的新姿态,彰显“起步即冲刺”的新作为。下一步,坪山法院将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彰显司法温度,以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让矛盾纠纷化解既有速度又有温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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