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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网:坪山法院强化“枫桥法庭”建设, 以司法服务助力基层治理
日期:2025-09-30 17:00:10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坪山区法院)积极践行法治精神,响应“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要求,结合辖区产业发展与基层治理实际,主动融入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抓前端、治未病”为重点,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区域建设提供司法支持。


  


  一、源头施策,完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区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探索人民法庭融入全区基层治理的新路径。

  法庭力量下沉。发挥人民法庭前沿作用,支持所在街道开展“无讼”社区、“无讼”园区等创建活动。推动将万人成诉率纳入街道、社区平安建设考核,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效的参考。强化与街道综治中心衔接,在各街道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站点,选派法庭法官和助理进驻,助力街道综治中心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非诉机制优先。坚持将矛盾纠纷非诉解决机制放在前面,发布非诉讼纠纷解决指引,在人民法庭公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流程与优点,并在诉讼服务及指导基层调解中

  做好引导。发挥司法确认制度作用,通过“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纠纷。石井法庭通过“庭街协作+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1天内诉前化解涉67名安保员的劳资纠纷,为其争取到200余万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提升调解能力。发挥人民法庭的法律专业优势和解纷经验,持续加强调解队伍培育,通过组织旁听庭审、举办普法培训、开展交流等方式,提升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推动“个案智慧”转化为“类案经验”,打造指导性示范案例,5个案例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坑梓法庭《醉酒意外死亡,谁之过?》获深圳卫视《法说平安》电视节目“最佳传播奖”,《“师徒关系”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入选广东省法院《裁判者说》,《上学途中被马蜂蜇伤,谁之过?》案例获省高院宣传报道。

  二、专业赋能,打造司法服务特色 

  区法院积极打造特色品牌法庭,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重点,提升司法服务专业化水平与民生温度。


  


  石井法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集中审理知产权案件,服务创新发展。推动设立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巡回审判点,促进创新资源、法治资源向坪山集聚。在多元解纷方面,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签订《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将进入诉前调解阶段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委派至该局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推动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社会化解决。在某商标权纠纷中,法庭启动联动机制,从诉前委托到行政调解再到裁定仅用1天时间完成,提高涉企纠纷化解效率、降低解纷成本。在审判机制方面,以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为工作抓手,通过“三个一”(在诉前通过行政调解、专业调解方式促使撤回起诉或司法确认一批,在诉中开庭前通过法官、助理直接调撤一批,在开庭审理后快速审判一批)快速办结知识产权案件。针对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等审理难度较大案件,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专业优势,采用合议庭方式理清审判思路,确定审理要点,精准作出裁判。近三年,全区知识产权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6%以上,发改率低于1%。在法治宣传方面,深入企业听取司法需求。依托知识产权宣传周、世界知识产权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巡回审判点法官开展示范庭审、主题讲座,邀请代表委员以及企业代表等现场旁听庭审。石井法庭相关工作获《法治日报》报道。 


  


  坑梓法庭: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建立“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机制。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市试点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与坪山区人力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印发工作方案,促进争议调解、法律援助、仲裁、诉讼高效衔接。近三年,超过90%的劳动争议纠纷在诉前化解。在八个园区试点“无讼园区”,推动成立多个劳动争议社会化专业调解组织。打造“工会+法院”劳动争议流动法庭,构建多元解纷模式。推动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劳动争议心理疏导服务站,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争议调解,支持园区、行业等区域调解组织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能力。优化审判流程,降低诉讼成本。充分运用小额诉讼程序优势,与区仲裁委探索扩大劳动争议小额诉讼受案范围,2025年1-4月劳动争议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为78.18%,大量劳动纠纷快速、经济地得到解决。针对系列案提炼出调解方法,一次性当庭调解原告曾某等31人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加强普法培训,与区人力资源局联合举办讲座,邀请法官为辖区企业代表、调解员等讲解企业用工法律知识,并编撰《劳动争议案例汇编》等资料向参会人员赠送。联合区法学会、龙田街道开展“法治助企行”活动,提高企业合法、合规用工意识,协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优化服务,传递司法温度

  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智慧服务便企便民。整合网上立案平台、多元解纷平台,实行“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群众通过手机即可了解案件进程、缴纳费用、收发材料。运用深圳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实现诉讼材料、裁判文书高效传送。

  便民服务温暖人心。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开通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涉军等群体的绿色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服务。在一起劳务者不幸坠亡的纠纷中,面对老年丧子、急需赔偿款保障生活的父母,承办法官联合街道办、司法所组织多次调解,引导当事人将心比心、不断减少分歧,用3天时间帮助受害者父母获赔103万元。在一起涉外籍务工人员的特殊劳动争议案件中,采用调解策略,花4个小时成功促成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法治宣讲关爱未成年人。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结合“法治第一课”“民法典宣传月”“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围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网络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深入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法院审判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学校师生走进法院参观、开展模拟法庭、现场旁听庭审。通过官方视频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及普法视频。开展“坪法护苗”活动,院长以“为青春设一道‘法治护栏’”为主题进行法治授课,以司法力量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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