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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春风润校园
日期:2026-04-03 11:04:34 | 来源:本网 |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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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拂面,绿意盎然。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坪山法院第一时间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并迅速将法典精神转化为普法实践。4月1日,坪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走进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坪山实验学校,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鲜活、干货满满的生态法治公开课。

  此次宣讲是坪山法院“坪法护苗”品牌普法的特色实践,旨在将生态法治理念播撒进青少年心田,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课堂互动热烈、氛围轻松,法治知识与环保理念在欢声笑语中入脑入心。

  “同学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告诉我们什么?”讲座伊始,时春蕾院长以亲切提问拉开序幕,瞬间点燃同学们的热情。台下纷纷举手作答:“保护环境就是守护我们的家园!”“好生态比金银更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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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顺势引导,深入浅出讲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阐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深刻内涵,并重点介绍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她告诉同学们,这部法典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保护伞”,更是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法典并不遥远,它就藏在垃圾分类、爱护草木、节约用水这些日常小事里。”

  有同学好奇发问:“院长阿姨,这部法典和我们中小学生有关系吗?”“当然有关!”她笑着回应,“法典明确规定,人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咱们中小学生也能做守法治、护环境的小卫士,发现破坏环境的行为,及时告诉家长老师,就是在践行法典要求。”

  随后,她结合中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用贴近校园生活的语言,以案释法、以例普法,将放火毁林、非法排污、噪音扰民、走私珍贵动物、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等典型案例,转化为易懂好记的法治小故事。她一边剖析案例背后的法律红线,一边明确法典要求:“人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任何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还指明:“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牢记生态文明理念,严守生态法律底线,生活中的小小举动,都是守护家园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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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同学们“我们能做些什么”的提问,她现场开出“生态小卫士行动清单”:不乱扔垃圾,做好垃圾分类;不带火种进山,做山林防火小哨兵;不污染水源,爱护河流湖泊;爱护花草树木,不破坏生态;倡导绿色生活,传播环保理念。简单易行的倡议,让同学们听得认真、记得牢固。

  讲座最后,她带领全体同学许下“生态小卫士”承诺:“尊法学法守法,守护绿水青山,争做生态小卫士,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我们的家园永远美丽,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永远舒展!”稚嫩而坚定的声音在校园里回荡,生态保护与法治遵守的理念,深深烙印在孩子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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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生态法治进校园,是坪山法院“坪法护苗”品牌普法活动的又一次精彩实践,更是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一直以来,坪山法院以“坪法护苗”为抓手,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痛点、难点,量身打造校园安全、生态保护、反诈防拐等系列普法课程,用孩子们听得懂、喜欢听的方式讲好法治故事,让法治教育有温度、有乐趣、有实效。

  法润童心,绿伴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生态保护筑牢了法治根基,而青少年是守护绿水青山的未来力量。下一步,坪山法院将持续擦亮“坪法护苗”普法品牌,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把生态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成长全过程,让孩子们在法治阳光下成长为懂法守法的小公民、守护家园的生态小卫士,以司法之笔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让青春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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